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及湖北省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有关文件要求,强化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推进湖北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激励高校新入职人员以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投身到新的岗位中,系好职业生涯第一颗扣子,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聚焦高校新入职人员思想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帮助参训学员强化提高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着眼高校新入职人员职业引导,帮助参训学员掌握工作基本规范,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立足高校教师教学和专业发展,帮助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和科研基本方法,尽快站上讲台。
二、培训对象
1.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思政、教辅及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含博士毕业生)及近两年入职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参加岗前培训,需符合《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教师[2014]5号)的文件要求。
三、培训内容、方式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人员的职业认知、教育知识与能力、个人发展三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泛在学习、理论与实践混合学习、通识与个体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 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认定的承训点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须在8月27日前完成。集中培训主要围绕以下专题开展:
类型
| 专题名称
|
必
修
专
题
| 职业
认知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
|
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认识办好思政课的重要意义
|
总体国家安全观主题教育
|
队伍建设
| 高校教师的理想信念与道德情操
|
高校教师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教书育人
|
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四有”好老师
|
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
坚持立德树人 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典型人物案例研学
|
职业使命
| 教师职业宣誓
|
新时代高校教师的职业使命
|
高等教育法制与高校师生权益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教育
知识
与能力
| 基础理论
| 教育理念
|
《高等教育学》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教学方法
| 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与方法
|
高校课堂设计、课程目标及内容选择
|
课堂教学管理的有效策略
|
教学板书、语言表达与仪表仪态
|
怎样通过教学评估提高教学质量
|
如何对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课后跟踪
|
教育实践
| 提升现代教育技术、信息技术、新媒体的应用能力
|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与实施策略
|
个人发展
| 高校教师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
高校教师人格、能力和素质的培养
|
高校科研与专业发展
|
选
修
专
题
| 高教史
| 高等教育的历史、趋势及战略选择
|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与国际比较
|
我国
高等教育
| 我国高校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
大学的理念、本质与功能
|
高等学校组织与制度
|
法制精神与大学教育
|
国家战略
| 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
高校科学研究与国家创新战略
|
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的认知
|
后疫情时代教育变革—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建设
|
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打通校企合作、东西协作、就业联动等体制机制。
|
专业素养
| 大学教学与教师教学发展
|
高校科研管理与课题申报
|
高校教师的团队合作与协同创新
|
新时代高校师生关系的构建
|
高校教师心理健康与压力处理
|
高校教师的人际交往与沟通技能
|
如何做好一名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
|
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管理人员
|
如何做好一名优秀的思政教师
|
如何做好一名班主任
|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陆省高师中心线上学习平台(http://hubeigs.zymreal.com/resource)学习网络课程。学员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字母“X”为大写)。线上学习时间:2021年7月14日-8月27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各参训高校负责,研修内容主要包含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等,重点突出实操性和实效性。各高校须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培训全过程,同时,鼓励各高校创新培训内容、形式和手段,建立完善传帮带机制,实行青年教师导师制,组织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组成专业团队指导新入职人员发展,搭建校级层面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建设院系教研室等学习共同体。校本研修期间,各高校还应根据岗培课程论文撰写要求,指导学员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校本研修须在8月27日前完成。
四、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教育知识与能力》、《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三门课程成绩组成,单门课程成绩有效期两年。
1.《教育知识与能力》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2021年《教育知识与能力》考试时间为9月11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两门课程的考核采取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中心评分×60%+集中培训评分×15%+校本评分×15%+线上学习评分×10% 。
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高师中心组织专家对学员的《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系统(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系统”)提交,并由高校对学员论文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过岗前培训系统提交省高师中心。各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凡不符合要求的论文一律不允许提交。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2021年8月23-27日。
集中培训评分由承训点根据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承训点须于2021年8月23-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集中培训于8月27日前完成)。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两门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高校须于2021年8月23-27日通过岗前培训系统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校本研修于8月27日前完成)。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线上学习于7月14日-8月27日完成)。
(二)结业与发证。三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考核的三门课程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直接报考该课程的考核;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五、网上报名与收费
1.网上报名及审核。各参训高校应及时通知参训及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各高校须对报名人员的参训参考资格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系统中高校审核通过人员视为高校同意报送的最终确定人员(即缴费、参训、考试人员)。
照片要求:近期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14像素,高度156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格式:JPG/PN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和高校承担。
补考人员用户名:身份证号
密码:身份证号后6位(末尾字母“X”与去年注册时填写的一致,注册时是大写就大写,是小写就小写)。
学员网上报名时间:7月1-10日
参训高校、承训点确认时间:7月1-11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39.100.64.169/
2.收费。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由参训高校统一收取后交所属承训点。承训点收取的培训费,用以支付本点集中培训阶段的各项开支,线上学习费、考试费以对公转账的形式,于7月11日前上交省高师中心(湖北大学);承训点缴清各项费用后,务必详细填写《2021年岗前培训缴费登记表》(此表另发)上转账信息发送至省高师中心邮箱hbgszx1987@163.com。
湖北大学银行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湖北大学
账号:1704760104000667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友谊大道支行
清算行号:103521004760
请在摘要栏中注明高校汇款用途(如:2021岗前培训×××学校: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等)。
六、有关要求
今年岗前培训工作要以“安全、平稳、科学”为目标,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培训工作,保障参训学员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培训工作平稳顺利。
1.做好安全防控。各承训点、高校在坚持以往培训安全工作举措的基础上,要结合各地疫情实际情况,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明确疫情防控工作标准,细化培训场所防疫举措,开展全覆盖的防疫培训,加强培训服务保障,制定培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2.把准培训目标。《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指出:“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将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教育实习作为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各承训点、高校必须抓好新入职教师入口关,充分发挥岗前培训的引导和引领作用,为新入职教师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3.精心组织教学。各承训点、高校要切实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内容按照可学、好学、有用、好用的原则,选聘一批师德正、水平高,有情怀、善创新的授课教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呈献给参训学员。选派经验丰富的班主任管理班务,并将授课教师和班主任人选的基本情况纳入培训方案中。
4.严格组织管理。各承训点的集中培训和高校的校本研修均应加强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学员的考勤情况应纳入集中培训、校本研修的考核指标中,将其结果作为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的重要依据。集中培训、校本研修期间,任一阶段学员旷课累计三个半天者,相应评分计为0分。承训点、高校须制定岗前培训工作方案,确保岗前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5.规范组织考试。各考点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岗前培训集中考试组考方案》组织实施,各考点的组考方案须在集中考试前一周上报省高师中心。
6.加强监督检查。省高师中心将对各承训点的集中培训、高校的校本研修工作适时进行检查,并对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巡视。工作结束后,各承训点、考点须上报自评报告,校本研修特色鲜明的高校可上报总结材料。自评报告和总结材料须于2021年9月底报省高师中心,以作为承训点、考点和高校评奖评先的重要依据。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武昌主校区内)。
联系人:刘彦君 027-88663312